12月15日下午,来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第一检察部的汤晨佳检察官为我校高一高二全体学生开展了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争做社会主义法治捍卫者”的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伊始,汤检察官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宪法》的重要地位以及实行法治的意义,希望大家能够走进法的世界,领悟法的价值,感受法的魅力。
讲座主体围绕四个问题展开。
在第一部分的学习中,我们了解到检察官的主要工作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以及行使部分刑事案件中的侦查权。通过1986年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在长宁检察院成立的实例让我们对检察院这一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有了更深的理解。
第二部分的核心问题为“何为法?为什么需要法?”。汤检察官首先讲述了皋陶与獬豸的上古传说,被誉为司法鼻祖的皋陶彰显了一位法官明辨是非的庄严形象。在现代社会,评判一位合格的检察人员的标准依旧是其办案能力和明察秋毫的水平。人们通过法律的程序正义来实现实体正义,因此得出“法是断曲直的规则、明是非的标准”这一结论。
基于对法的概念的基本了解,我们进行了对法的功能认识的学习。法律能够使人们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起到规范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以及教育和强化作用。例如《刑法》中的相关条例能帮助我们更加清晰地对正当防卫这一概念的具体指向作出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能让人们约束自我行为,有效治理生态环境等等。
“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基石”这一观点表明二者虽同属于社会规范,但所调整范围并不一样。习近平总书记说:“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这体现了道德与法律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
学习了第二部分法的相关概念之后,我们开始了具体到宪法的概念学习。现行宪法为1982年版,历经41年间五次修订、四次改版,在不断积累经验中不断完备。宪法被称为母法,是一切其他法律的依据,是维护公民利益的基本大法。法律条文发挥作用的条件在于全社会遵法守法,正是由于宪法具有的重要地位,每位公民应当发自内心地敬畏宪法。
最后,我们从现实生活出发,发现和研究身边的法律问题。在校园暴力的案例中,我们学习到应拒绝以暴制暴;在网络安全的案例中,我们明白网络世界也要讲法律、讲秩序,学会自我保护;在“追星”和诈骗的案例中,我们更是领悟到了应提升自我的防范意识,不贪小便宜,不走非法途径,同时启示全社会为未成年人提供更有效、更全面的司法保护。
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不仅对于法的概念以及检察机关的职能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同时也唤起了更多人对法治的关注和重视。相信同学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能继续积极地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做到遵从法律、信仰法律,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一份力量!
我校法治副校长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检察长,是由市教委和市公检法系统为我校配备的,近年来,我校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不断开展各种形式法制教育,深受师生的好评。
【撰稿:26届11班 梅语彤;审稿:学生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