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4月正式实行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自2017届学生起,高中阶段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不少于60学时(1学时等于40分钟)。结合学校“100%学生在校期间完成100课时志愿者”,学生需要在各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完成60学时志愿服务同时,在校内完成40学时志愿服务。
目前与我校签署共建协议的校外社会实践基地有中共一大会址、上海毛泽东旧居、上海证大喜玛拉雅美术馆等十余支队伍,各支队伍根据不同阶段(学期中、寒暑假)基地所需志愿服务需求安排学生志愿服务。每一新学年10月初,各支队伍(包括校内志愿服务队)会根据需要增补的队员要求,结合广大同学的住所就近原则进行招募和选拔。届时团委志愿者服务部将通过各班级团支书下达招募要求和具体方法,各位同学可以关注校园广播、宣传海报及各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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